一、借條有20年了還有效嗎?
借條是永久有效的,沒有還款日期的借條訴訟時效最長為20年。另外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為3年,訴訟時效可以中斷。一般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借錢不還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起訴大概的程序如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三、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有哪些?
(1)借錢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錢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錢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綜合上面所説的,借條是不存在有任何的有效期,只要寫了借條,而且此借條也合理、合法那麼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對於借條是有訴訟時效一説的,如果債務人在規定的時間之內不還款, 那麼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