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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借款是否需要約定用途

欄目: 個人債務 / 發佈於: / 人氣:2.52W

一、個人借款是否需要約定用途

個人借款是否需要約定用途

個人借款需要約定用途。

(一)我國民法典相關條款中規定,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也就是説,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條款之一,但不是必備條款。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合同中約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作用:

1、出借人可以監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況,發現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這對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

2、借款人如果虛構借款用途或者隱瞞借款用途而騙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詐騙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也就是説,出借人最好與借款人約定借款用途,以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同時在必要時候,可以追究惡意借款人刑事責任。

二、個人借款借條應該怎麼寫

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8、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二)寫借條的注意事項:

1、寫借條一定要注意寫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還款的日期、借款人簽字、借款的數額,借款的原因等內容,儘量詳細為宜。

2、使用質量較好的紙張,便於長期保存,在允許的情況下儘量使用黑色水筆書寫。

3、如有見證人,可請見證人在借條上簽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進行民間借貸的,很多時候當事人都很隨意,往往簽訂的也就是比較簡易的借條,而沒有簽訂正規的借款協議。但有一點,就是需要與借款人實際約定用途,以免因為對方借錢用於非法途徑,從而導致自身利益受到損害。

Tags:借款 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