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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債務要共同承擔的嗎

欄目: 夫妻債務 / 發佈於: / 人氣:1.44W
離婚債務要共同承擔的嗎
律師解析:離婚債務要共同承擔需要根據債務的性質進行判斷,夫妻離婚後,夫妻各自的債務由個人財產承擔,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財產承擔。夫妻為雙方共同生活例如撫養孩子、贍養老人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