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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要多久時間呢

欄目: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44W

普通仲裁一般一個月左右,最長不超過65天。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有需要延長的最長不超過15日,加上審理立案的五天時限,仲裁庭對勞動爭議的案件必須在50天(最長65天)內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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