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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同時抗辯權是什麼意思

欄目: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02W

被執行人同時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應同時履行義務的,一方在對方未履行前,有權拒絕對方請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權利。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被執行人同時抗辯權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