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不足案件處理方法。1、公安機關調解結案:偵查後對認為證據不足的輕傷害案件,出具偵查終結報告書,在當事人自願各自向公安機關寫調解申請書後,公安機關可調解結案;2、被害人向法院提出訴訟: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後認為證據不足告知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證據不足可發生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