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務工作中,堅持信息公開,公正,完整,以方便人民進行監督和管理,能夠使羣眾對於行政機關的所作所為及時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那麼,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答覆書是什麼呢?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您詳細介紹。
一、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答覆書
行政複議答覆書是由被申請人制作的文書,行政複議決定書是由行政複議機關製作的、有法律效力的文書。
《行政複議法》
第二十三條 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自行政複議申請受理之日起七日內,將行政複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複議申請筆錄複印件發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或者申請筆錄複印件之日起十日內,提出書面答覆,並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
申請人、第三人可以查閲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覆、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行政複議機關不得拒絕。
第三十一條 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複議期限少於六十日的除外。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呢;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行政複議機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應當製作行政複議決定書,並加蓋印章。
行政複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二、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答覆書範本
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答覆書
申請人: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被申請人:XXX市運輸管理處
住所: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於 年 月 日作出的強制扣押車輛及車輛上財物的具體行政行為,現申請複議。
複議請求:
1、 申請確認被申請人本次行政執法違法,撤銷違法行政行為。
2、要求被申請人返還扣押車輛及車裏的1萬元現金。
事實經過:
年 月 日上午,申請人駕駛自己的牌號為XXXX去XX
市談收購廢品的生意,在XX鎮XX公路上,被兩個人攔住車子,説要去XX市日新化工廠附近,問能不能帶一下。因為當時下雨,就順路帶了這兩個人,但沒有收取任何費用。兩個人到了日新化工廠附近,就下車走了。申請人把車子停在日新化工廠附近一條向北的小路上,下車去辦事。回來後,發現車子不見了,報警後,XX市XX鎮XX派出所民警出警,調查之後民警告訴申請人,車子被被申請人扣押。民警隨同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確認車子在被申請人處。後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在詢問筆錄上簽字,讓申請人承認車子是黑車,接受罰款,因為事實上未進行詢問,詢問內容是被申請人自己填寫的,與事實情況不符,申請人拒籤。被申請人私自把車門打開,將駕駛證拿出還給申請人。XXX年X月X日下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領取行駛證扣押單,由停車場的看管人陪同申請人到車上取自己的財物,僅取到導航儀一部,1萬元現金卻沒有了,被申請人告知沒有扣押1萬元現金,後申請人報警,XX市XX派出所出警,直到現在,1萬元現金仍然沒有被查到。
複議理由:
1、被申請人出具的《道路運輸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中對於違法事實,記載為:因申請人駕駛牌號為XX涉嫌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和客觀事實不符,申請人並未收取任何費用,是順路帶他們,有他們的證言證明。
2、被申請人行政執法程序違法,違反了《道路運輸條例》第60條、63條和《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第6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在XX市日新化工廠附近的路上,而非在道路運輸經營單位、經營活動場站(點)和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公路規費稽查站內進行監督檢查,在申請人不在現場,車門被鎖的情況下,被申請人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將車子拖走,並將車門打開,私自取走申請人的駕駛證和行駛證,同時,造成申請人車裏1萬元現金丟失。被申請人在採取強制措施之前,未進行告知,申請人也未進行申辯。被申請人出具的《道路運輸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中當事人簽名欄:拒籤。當事人根本就不在現場,怎麼會拒籤呢?
3、被申請人適用法律、法規不正確。申請人根本不存在非法營運的行為,被申請人卻以申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對車輛進行強制暫扣,屬於適用法律、法規錯誤。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年 月 日
符:
1、申請書副本一份;
2、原《道路運輸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複印件一份;
3、原《行政案件接受處理催告通知書》複印件一份;
4、乘車人證言複印件兩份;
5、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小編在上文中不僅解釋了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答覆書,而且給出了一份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答覆書範本,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國家機關在工作過程中,會及時受理收到的行政複議答覆書,以便能夠及時處理人民事情,使每個人都能夠享受到法治社會的平等和正義。社會公平正義的維護,不僅需要國家機關的努力,更需要我們每個人去遵守。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於行政複議答覆書方面的信息,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