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是否構成重婚罪,須確定兩個主要問題:一是犯罪嫌疑人有配偶,即未解除現存的婚姻關係,或是明知對方有配偶;二是嫌疑人與他人對外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即其鄰居、親友等認為他們是夫妻或彼此以夫或妻相稱。重婚罪的取證:1、證明他們有固定的同居居所;2、證明他們長期同居;3、證明他們對外以夫妻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