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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電話誹謗罪如何取證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54W

可以用手機或其他錄音設備進行錄音,收集視聽資料證據,或者邀請其他聽到電話內容的人作為人證。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打電話誹謗罪如何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