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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假釋需要哪些條件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9.47K

執行原判有期徒刑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執行原判無期徒刑實際執行13年以上,才可以適用假釋。滿足了以上執行刑期後,確實有悔改表現或者沒有必要繼續關押,可以使用假釋放到社會中改造。在假釋的要求裏,有一個很重要的標準就是沒有社會危險性,再犯可能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一條: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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