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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罪的主體是什麼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09W

行賄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也就是説,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行賄罪的主體。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即為年滿16週歲。行賄罪的主體,指的是行賄罪的犯罪主體,也就是可以犯行賄罪的人。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所謂行賄罪,就是為了謀取不正當的非法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給予財物的行為。很多人誤以為行賄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是因為混淆了犯罪主體與犯罪對象的概念,在行賄罪中,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而犯罪對象是特定的對象,國家工作人員是行賄罪的犯罪對象,而非犯罪主體。國家工作人員,一般是指在國家行政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説的公務員。行賄罪的目的是為了謀取不正當的利益,如果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的原因是被國家工作人員勒索,不構成行賄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行賄罪】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
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行賄罪的主體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