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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手機軟件開展網絡賭博“組織者”獲刑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04W

組織手機賭博涉嫌賭博罪,根據《刑法》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利用手機軟件開展網絡賭博“組織者”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