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盜竊在看守所多久開庭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05W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幾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盜竊在看守所多久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