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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條件構成挪用資金罪?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85W
哪些條件構成挪用資金罪?
律師解析:符合以下條件會構成挪用資金罪:
1、犯罪主體限於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
2、主觀上表現為故意;
3、侵害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資金的使用收益權;
4、客觀上表現為即行為人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