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1、被判處死緩、無期徒刑的被告人,在看守所先期羈押的時間是不折抵刑期或者考驗期的。死刑緩期、無期徒刑執行的期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2、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先期羈押是折抵刑期的。法律依據:《刑法》第四十七條【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與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五十一條【死緩期間及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計算】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