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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罪併罰判多少年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59W

數罪併罰判幾年應當根據案情具體分析,數罪併罰的判刑應當在數罪中最高刑以上,總和刑期以下判處刑罰;如果總和刑期超過三十五年的,應當在數罪中最高刑以上,二十五年以下判處刑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九條,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後,管制仍須執行。
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數罪併罰判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