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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30天放人意味着什麼

欄目: 刑事訴訟 / 發佈於: / 人氣:2.98W

30天屬於刑事拘留。
根據《刑事訴訟法》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為30天,公安機關應該申請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應該在7天內作出逮捕或不逮捕的決定。所以在逮捕前最長羈押期限為37天。30天不放人説明公安機關申請逮捕了。意味着: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公安機關認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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