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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的權利有哪些

欄目: 刑事訴訟 / 發佈於: / 人氣:1.02W

犯罪嫌疑人的權利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若尚未進入到審判階段,那麼此時對行為人都是稱為犯罪嫌疑人的。此時,即使作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們也是享有一定的權利的。那具體而言,犯罪嫌疑人的權利有哪些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犯罪嫌疑人的權利有哪些

1、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

2、委託辯護人的權利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3、申請回避的權利

對檢察人員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的,檢察人員接受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的請客送禮,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權要求其迴避。

4、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5、申請取保候審的權利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聘請的律師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6、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的訊問,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7、要求解除強制措施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託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於人民檢察院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8、申請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的權利

對用作證據的鑑定結論,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請補充鑑定或重新鑑定。

9、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申訴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可向人民檢察院申訴。

10、核對筆錄的權利

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如果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糾正。

11、對侵權提出控告的權利

對於檢察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提出控告的權利。

12、獲得賠償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因人民檢察院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二、犯罪嫌疑人有哪些義務

1、如實回答的義務

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

2、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承受逮捕、拘留、監視居住、取保候審、拘傳等強制措施,接受檢察人員的訊問、搜查、扣押等偵查行為。

大多數情況下,權利和義務都是統一的。在瞭解了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之後,同時也不能忘了此時他們應該履行的義務。當然,很多時候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會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幫助,此時作為辯護人其實也是享有一定權利的。

Tags:嫌疑人 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