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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追訴時效如何計算

欄目: 刑事訴訟 / 發佈於: / 人氣:1.04W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的時間是一致的,所以共犯追訴時效應該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條規定,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共同犯罪中追訴時效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