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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以物抵債的後果是什麼?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3W

非法集資以物抵債的後果是什麼?

如今市場上有各種各樣的投資理財,以及賺錢方式。但是不少方法是法律不認可的,非法集資就是一類經濟犯罪的總稱。往往非法集資者在無力償還的時候。為了減輕受害者損失,同時讓自己可以減輕情結或是免於追訴。以下介紹非法集資以物抵債的後果。

一、什麼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並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資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集資是指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依據《刑法》,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並達到法律規定的數額和情節的行為。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單一犯罪客體(指侵犯金融管理秩序)不同,集資詐騙罪的犯罪客體屬於複雜客體,它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財產的所有權。集資詐騙罪也是當前高發的一種非法集資類犯罪,是我們進行打擊的重點。

二、以物抵債

以物低債是銀行在無法以貨幣資金收回貸款時,為降低信貸資產風險,而收回借款人相應實物資產以抵償債務的行為。

第一條為了穩步開展以物抵債工作,降低不良貸款比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以物抵債,是指債務人將事先抵押、質押給債權銀行的財產或者其他非貨幣財產折價歸銀行(指中國銀行,下同)所有,用以償還銀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或質押權人依法拍賣或變賣抵、質押財產,並以變現所得優先受償的,不屬於本辦法所指以物抵債範圍。通過拍賣也可以進行債務清償,一方面拍賣時要注意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拍賣會知名度、擴大受賣人範圍,從而增大拍賣物的競買力,提高拍賣物價格。另一方面變賣方式要靈活,可採取:一是即時變賣。對於那些極易變質、貶值、滅失的抵債資產要千方百計及時變賣,不應坐失良機。二是添附後再賣。對於添附後可大大增加原有抵債物價值和使用價值的抵債資產,可添附後再賣。三是化整為零或化零為整後再賣。對於那些整、零變賣價格有巨大懸殊或難、易有重大差別的資產,可將其化整為零或化零為整後再賣。

總的來説,在發現自己非法集資後,積極地減少受害人損失。可以有效的減輕,或者免於刑罰。大家在非法集資以物抵債後,也是可以的。但是以物抵債並非一定可以清償。如果還有相關的問題,可以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