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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不撫養子女構成遺棄罪嗎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3.13W

離婚後不撫養子女是否構成遺棄罪:

離婚後不撫養子女構成遺棄罪嗎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的規定,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構成遺棄罪的,依法要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從以上規定可知,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的程度,才構成犯罪。根據司法實踐,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着,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

因此,離婚後不撫養子女如果達到情節惡劣,是會構成遺棄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