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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麼辦理保外就醫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05W

對於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開具證明文件,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審批。罪犯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本人或者其家屬可以向看守所提出書面申請,管教民警或者看守所醫生也可以提出書面意見。

能怎麼辦理保外就醫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九十六條

對依法留所執行刑罰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對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的,看守所應當提出書面意見,報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同時將書面意見抄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