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構成侵佔罪可以自訴嗎
可以自訴。侵佔罪是屬於告知才處理的案件,所以侵佔罪是隻能提起自訴的,檢察機關不會受理自訴案件。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非法據為已有,數額較大並且拒不交出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二、侵佔罪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屬於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佔為己有。過失不能構成本罪。構成本罪還必須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僅有故意而無非法佔有之目的,如故意毀壞所代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償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費用而遲延交還的或者因不小心毀壞或丟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論處。
綜合上面所説的,侵佔罪就是屬於代為保管他人的財物而把此財物佔為已有,這種行為是會讓他人的利益受到損失,只要本人有合法的證據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自訴案件就是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只有本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才會受理自己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