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構成聚眾鬥毆罪的判多少年
1、構成聚眾鬥毆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構成聚眾鬥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眾鬥毆的;
(2)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4)持械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1、聚眾鬥毆一次,犯罪情節一般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一年。
2、聚眾鬥毆一次,導致一人輕微傷的或社會影響較大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每增加輕微傷一人的,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確定基準刑;每增加輕傷一人或聚眾鬥毆一次的,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確定基準刑。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1)多次聚眾鬥毆的;
(2)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混亂的;
(4)持械聚眾鬥毆的。
每增加上述一項情形或同種情形一次的,可以增加六個月確定基準刑。每增加輕微傷一人的,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確定基準刑;每增加輕傷一人或聚眾鬥毆一次的,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確定基準刑。
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1)聚眾鬥毆一方10人以上的首要分子;
(2)聚眾鬥毆致公私財物損毀直接經濟損失數額較大、巨大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
(3)參與鬥毆一方沒有互毆故意,對有鬥毆故意另一方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
(4)組織未成年人聚眾鬥毆的。
5、參與鬥毆的一方在鬥毆開始前沒有互毆故意,在鬥毆的發展過程中產生鬥毆故意的,可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對於聚眾鬥毆的行為,也是在達到了一定情節之後,那麼才有可能按照聚眾鬥毆罪來定罪處罰。之後,也才可以追究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的刑事責任。從《刑法》中的規定來看,雖然犯此罪的人數可能比較多,但實際主要是對其中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