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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刑家屬要去嗎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7.54K

未成年人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開庭前,都不會通知被告人的家屬。但如果判處了實刑,送執行機關服刑,執行機關要及時通知家屬。

法院判刑家屬要去嗎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 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