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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基站判刑2022的規定是怎樣的?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6.82K

一、偽基站判刑的規定是怎樣的?

偽基站判刑2022的規定是怎樣的?

偽基站判刑規定具體如下:

1、《關於辦理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

(1)未經批准設置無線電廣播電台(以下簡稱“黑廣播”),非法使用廣播電視專用頻段的頻率的;

(2)未經批准設置通信基站(以下簡稱“偽基站”),強行向不特定用户發送信息,非法使用公眾移動通信頻率的;

(3)未經批准使用衞星無線電頻率的;

(4)非法設置、使用無線電干擾器的;

(5)其他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的情形。

2、《刑法》

第二百八十八條【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非法生產、銷售偽基站罪名怎麼認定?

1、非法使用“偽基站”設備干擾公用電信網絡信號,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構成虛假廣告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除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外,利用“偽基站”設備實施詐騙等其他犯罪行為,同時構成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明知他人實施非法生產、銷售“偽基站”設備,或者非法使用“偽基站”設備干擾公用電信網絡信號等犯罪,為其提供資金、場所、技術、設備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3、對於非法使用“偽基站”設備擾亂公共秩序,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情節較輕,尚不構成犯罪,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任何的公民、單位在沒有獲得批准的情形下不得擅自設置通信基站,更不得咋基站設置之後就利用基站給不特定的手機用户發送諸如詐騙、賭博、招嫖、木馬病毒等的違法行為,否則行為人可能會因為涉嫌犯了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而受到刑事處罰。

根據現行刑事法律的規定,在沒有獲得許可的情形下,就擅自生產、或者是銷售“偽基站”設備,可能會被法院依法量刑。除了未經許可不得生產、銷售“偽基站”設備之外,也不得實施諸如利用基站給不特定的手機用户發送諸如詐騙、賭博、招嫖、木馬病毒等的違法行為。

Tags:判刑 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