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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會道門致人死亡罪量刑法律規定是什麼?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31W
組織會道門致人死亡罪量刑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組織會道門致人死亡罪量刑最新法律規定是什麼?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而情節特別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情節。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是指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活動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

二、構成組織會道門致人死亡罪的要件內容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害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會道門、邪教組織雖然也以倡導某種“教義”為本組織從事活動提供指導,但其“教義”與正常的社會秩序是相悖的。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活動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所謂國家法律,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頒行的法律。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4、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利用迷信進行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活動而有意為之。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利用迷信進行活動,客觀上造成了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妨害,但行為人主觀不具有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目的,不構成本罪。

如果出現組織會道門致人死亡的情況出現的將會對犯罪嫌疑人處以不用程度的有期徒刑的處罰,因為組織邪教的行為來對他人實施不同程度的犯罪行為,導致他人受傷或者死亡情況出現的,將會按照情節非常嚴重的情況進行處理,最高將會處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