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監獄要幹活嗎
罪犯在監獄要進行勞動改造。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三條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第四條監獄對罪犯應當依法監管,根據改造罪犯的需要,組織罪犯從事生產勞動,對罪犯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術教育。
第六十九條有勞動能力的罪犯,必須參加勞動。
第七十條監獄根據罪犯的個人情況,合理組織勞動,使其矯正惡習,養成勞動習慣,學會生產技能,併為釋放後就業創造條件。
第七十一條監獄對罪犯的勞動時間,參照國家有關勞動工時的規定執行;在季節性生產等特殊情況下,可以調整勞動時間。
二、我國監獄關押犯人的分類依據有:
1、性別(決定是男犯監獄還是女犯監獄);
2、年齡(決定是成年犯監獄還是未成年犯管教所);
3、身體健康狀況(決定是普通監獄/監區,還是醫院型監獄、傳染病監獄(區));
4、犯罪性質(決定是高度戒備監獄、中度戒備監獄還是低度戒備監獄)。
在日常生活當中,監獄對於我們來説可能是比較遙遠的,但是對於那些犯罪人員,他們是需要執行刑罰,在監獄內部,而監獄內部實行勞動改造,並且是有一定的規章管理制度的,是分類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