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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算是貪污罪

欄目: 貪污受賄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5.62K
怎樣才算是貪污罪
律師解析: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和公共財產的所有權。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主體是特殊主體。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