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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死刑緩期執行是什麼意思

欄目: 死刑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3.22W

我國《刑法》規定: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同時,一個人一旦被判處死緩之後,對於將來是否會被執行死刑是處在一個不確定的狀態。
《刑法》第50條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刑法》第48條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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