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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偷漏個人所得税怎樣處罰

欄目: 經濟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28W

偷逃個人所得税50萬以上首次偷税漏税的,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不予處罰。多次偷税漏税的,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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