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店尋釁滋事的處理意見是什麼?
酒店尋釁滋事的,涉嫌尋釁滋事罪,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尋釁滋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尋釁滋事致兩人輕微傷怎麼處理?
輕微傷不構成刑事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後不再處罰;若調解不成可處罰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拘留或罰款:
(1)給予治安處罰,應由縣級公安局決定,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是殘疾人或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罰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嚴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罰款,即並罰。
《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民事起訴步驟:寫好起訴狀,帶上身份證、相關證據(是對方打的證據、治療花費的證據等),到法院的立案庭請求立案,然後等到法院通知參加庭審。
在酒店尋釁滋事導致兩人輕微傷,不構成刑事犯罪,只需要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出現這種情況可在公安機關的安排下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再進行處罰,如果無法達成調解會被罰款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