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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區別有哪些

欄目: 訴訟仲裁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1W
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區別有哪些

一、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區別有哪些?

1、定義不同。

商品房不僅僅是住的地方,另外還可以是店鋪。比如現在開發商建造樓房的時候,一般來説樓下可以作為商業的店鋪,而樓上就是普通的住宅或者公寓房子

住宅一般是指能夠提供住的房屋,包括一些別墅、公寓等等,或者是一些學生宿舍,職工單位宿舍等等。商品房不僅包括了商品房,還包括了住宅。

2、使用年限不同。

如果買的是住宅,土地性質一般就是住宅用地,它的使用年限能夠達到70年。而商品房就不固定了,商業綜合樓和公寓式酒店只有40年。

3、税費不同。

商品房不能享受住宅類的税費優惠,維修資金是按銷售價的2%收取,而商品房是按照成本價的6%至8%收取。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城市商品房預售的基本條件有哪些?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可見,商品房和住宅房還是有一定區別的,對於房屋所有權人來講,最重要的一點在於土地使用權有很大的區別,而且住宅房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以自動續期,除住宅房之外,其他情況下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到期後都要辦理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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