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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股東中途退股怎樣清算

欄目: 訴訟仲裁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76W

一、一般股東中途退股怎樣清算?

一般股東中途退股怎樣清算

股東退出一般不需要清算。如果涉及到公司解散,所有股東退出,則應進行清算。股東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退股:

1、股東依法轉讓全部股權;

2、符合法定條件的,股東請求公司按照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3、公司依法解散清算或者依法宣告破產。

二、股東退股有哪些注意事項?

1、要明確約定註冊資金充實責任由受讓方負責。如果不約定清楚,可能出現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拒不付款,公司則要求退出股東補繳註冊資金。

2、明確劃清股權義務。股東在退出時必須明確劃定勞動力、技術、業務資源等無形資產如何處置。

3、約定股權轉讓款的付款時間、金額和違約責任。

三、公司在哪些情形下需要清算?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解散股東大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3、因公司合併或分立而需要解散;

4、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撤銷;

5、公司經營管理存在嚴重困難,繼續存在會給股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通過其他渠道無法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體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向法院申請解散公司;

6、公司無法清償到期債務,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四、公司清算的流程有哪些?

1、成立清算組。

2、清算組接管公司。

3、清理公司財產;

4、接管公司債務;

5、設立清算組賬户;

6、通知或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進行債權登記;

7、處理與清算相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收取公司債權;

8、參與公司的訴訟活動;

9、處理公司財產;

10、編制資產負債表與財產清單;

11、指定清算方案;

12、確認並實施清算方案;

13、提交清算報告;

14、清算終結;

15、註銷登記。

股東可以中途退股,但個別股東退股不等於公司必須解散,所以也不存在清算之説。如果股東以轉讓股權的方式退出,需要召開股東大會,在同等條件下內部股東可以優先購買該股份,確定了受讓方以後,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併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股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