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成他人重傷二級怎麼賠償?
1、醫療費
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託法醫予以鑑定。
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
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
2、誤工費
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法醫鑑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
受害人的實際誤工日期少於休假證明的,應以其實際的誤工日期認定;實際誤工日期多於休假證明的,一般應當根據休假證明認定。
3、伙食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乘以住院天數賠償。
4、護理費
受害人受害後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鑑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
受害人生活確實不能自理的,其護理費應予賠償。
護理期限,可以委託法醫鑑定;也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徵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定。
5、交通費
受害人到所在地醫院治療或者必須轉院治療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交通費應予賠償。
交通費的賠償,一般應以公共電(汽)車、火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準計算。但傷情危急,交通不便或當地無上述車(船)的除外。
6、住宿費
必須到外地醫院治療的受害人,因醫院無牀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確需候診且傷情不允許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費高於住宿費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住宿費應予賠償。
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
7、營養費
經法醫鑑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
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應賠償的期限,可以委託法醫鑑定,也可以在徵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定。
二、打架導致他人重傷的會判幾年?
1、如果故意傷害他人,導致他人重傷的,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通常會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故意傷害他人,導致他人死亡或用特別殘忍的手段導致他人重傷,還導致他人殘疾的,會被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三、導致重傷構成什麼罪名?
致人重傷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造成他人重傷的會構成故意傷害罪、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傷的會構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傷害罪,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會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並對被害人進行民事賠償,包括醫療費、住宿費和誤工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