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是企業在營業上所用的名稱,即企業在營業上為法律行為時,用以署名,或由代理人使用,與他人交易的名稱。企業必須有名稱表彰自身並和其他交易主體相區別;否則,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會有諸多不便,也將給交易秩序帶來混亂。一般企業名稱選定後,非經登記公示不能取得專有使用權,同時企業名稱登記公示也是維護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的需要。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商標侵權是否需要更換企業名稱
不需要。商標侵權和企業名稱屬於是兩個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門,相互之間不受影響。商標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約束,全國範圍適用。企業名稱受《工商行政管理實施條例》管理,有地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