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毀林與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怎麼處罰
1.行為對象:國家、單位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物,包括動產與不動產,行為人是否佔有該財物,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毀壞耕地或者進行破壞性採礦的,應認定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破壞性採礦罪。
毀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易燃易爆等設備,危害公共安全的,成立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2.行為內容:毀壞,包括從物理上變更,或者消滅財物的形體,以及喪失或者減少財物的效用的一切行為。具體表現為:
(1)由於物理上、客觀上的損害,而導致財物的效用喪失或減少(使他人魚池的魚遊失、將他人的戒指扔人海中);
(2)由於心理上、感情上的緣故,而導致財物的效用喪失或者減少(如將糞便投人他人餐具,使他人不再使用餐具);
(3)財物本身的喪失以及被害人對財物佔有的喪失(如將他人財物單純予以隱藏)。
【注意】以下幾種情形:
第一,甲意圖將乙的電視機抱到院子裏摔壞,但剛將電視機抱起,電視機滑落在地被摔壞,成立故意毀壞財物罪既遂。
第二,甲意圖將乙的電視機抱到院子裏摔壞,剛出乙的家門,甲發現乙回家,趕緊將電視機抱到自己家單純予以放置,時候案發的,成立故意毀壞財物罪既遂。
第三,甲意圖將乙的電視機抱到院子裏摔壞,剛出乙的家門,甲發現乙回家,趕緊將電視機抱到自己家,時候予以積極利用的,只成立侵佔罪。
3.主觀要件:故意。
4.數額較大(5000元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對於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處罰都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當然還需要對當事人處一定的罰金,而如果其中存在數額巨大,或者其他比較嚴重的情節的,判處的刑事處罰都是在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