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偷税漏税1.5萬會判刑嗎?
偷税漏税1.5萬會判刑,偷税漏税罰了150萬可能就不會追究刑責任,但還是要根據實際的案件來進行判決;偷税罪,是指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故意違反税收法規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繳納税款,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偷税漏税罪”(逃税罪)怎麼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及第二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對逃税罪的處罰方式如下:
1、對自然人犯罪的處罰: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2、對單位犯罪的處罰:
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二百零一條、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零七條、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三、偷税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侵犯的是國家税收徵管制度。
2、犯罪客觀方面
偷税行為,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包括偽造、要造、隱匿、擅自銷燬用於記帳的發票等原始憑證的行為;
(2)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人;
(3)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納税;
(4)進行虛假納税申報;
(5)繳納税款後,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税款。
3、犯罪主體
犯罪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犯罪。
偷税漏税的行為會受到的處罰是比較重的,具體的處罰都是根據實施犯罪行為的人偷税或者是漏税的數額來加以確定的。只要發現單位確實存在偷税或者是漏税的行為,並且能夠獲得證據,就可以進行舉報,否則可能會構成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