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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玩手機屬於什麼情況

欄目: 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28W

開車玩手機屬於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開車打手機處罰規定如下:
1、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記2分。
2、駕駛機動車時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處警告或者20-200元罰款。

開車玩手機屬於什麼情況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六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二)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四)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五)向道路上拋撒物品;(六)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七)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八)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