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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小事故我認全責需要扣車嗎

欄目: 交通事故處理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21W

交警扣車是因為檢驗鑑定需要,與是否全責無關。只要檢驗鑑定結束後,即不再扣留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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