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寧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填寫完成後還需要哪些材料?
女職工及男職工配偶生育待遇領取時,除了填寫南寧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醫療機構出具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二孩生育證原件及複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病歷本
5、剖宮產申報難產待遇的,需提交醫療機構出具有難產指徵説明的疾病證明
6、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還需提供獨生子女證原件及複印件
7、男職工配偶可享受待遇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以及女方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二、業務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應當在女職工辦理出院手續之日起,90日(職工本人6個月)內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保險待遇,將須提供資料和填寫表格送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工傷和生育保險待遇科審核,並辦理費用結算;
2、基金結算科根據工傷和生育保險待遇科提供的撥款表,定期將生育保險待遇撥付到用人單位賬户。
三、注意事項
1、申報職工生育保險合併有生育併發症時應勾選對應選項。
2、報銷發票應為自費發票
3、辦結時限:8 工作日
四、辦理時間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南寧市需要申請生育保險待遇的女職工及其男職工配偶,應在生育保險辦理之前,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及其複印件,填好南宮市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到南宮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各管理部,根據報銷流程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