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鎮居民申請低保户條件是什麼?
1、必須是持有本地非農業常住户口的居民。
2、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人、撫養、撫養義務人的。
3、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雖有但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撫養義務人,但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撫養義務無贍養、扶養、撫養能力的。
4、在職、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及其他收入,離、退休領取離、退休金(養老保險金)或基本生活費,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二、低保申請所需材料
滿足以上條件的居民,可攜帶以下資料申請低保資格:
1、書面低保申請書;
2、家庭成員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
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
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係的應提供離婚證明;
7、非農户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户口人員的收入證明;
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
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
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三、申請程序
符合城市低保條件的下崗職工、失業人員應以家庭為單位,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會提出申請,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書(由民政部門統一印製)。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3、收入證明:
①在職人員收入證明,由其所在單位的勞資人事部門按照市民政局統一規定的格式填寫,並加蓋本單位公章。
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標準的證明。其它有關收入的證明。
4、相關證明材料:
①在勞動就業年齡(男歷一60週歲,女16—50週歲)內、有勞動能力的無業人員,需提供就業(求職)狀況證明。
②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
③家庭夫妻雙方中一方為本市農業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結婚證和户口證明;有子女的,同時提供子女的户口證明。
④夫妻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調解)書。
⑤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關證明和材料。
街道辦事處對居(家)委會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調查後報區縣民政局。 對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家庭,由區縣民政局負責審批,於申請30日內,核發低保證。
低保户就是貧困户,這些家庭基本上就是掙扎在貧困線的邊緣,國家的扶貧政策真正要做到的應該是儘可能的減少低保户的數量,而且,扶貧不應該是走過場。想辦法保證低保户的收入來源,給低保户家庭子女儘量的創造就業條件,這些才是政府工作人員需要落實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