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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積分入户怎麼計算

欄目: 積分落户 / 發佈於: / 人氣:1.27W

成都市積分入户怎麼計算

一、成都市積分入户怎樣計算

(一)基礎指標及分值

1、合法穩定就業。

持證人與在蓉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聘用)合同並連續工作滿6個月的(試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記地址在蓉的工商營業執照連續經營滿6個月並依法納税的,積10分。

2、合法穩定住所。

持證人在蓉實際居住,擁有合法產權住房的,按照面積計算積分,最高不超過40分;

租賃住房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的,積5分。

3、參加社會保險

凡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的持證人在我市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並按月繳費的,每年最高積12分。其中:

(1)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滿6個月的分別積3分;

(2)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滿12個月的分別積6分。

4、連續居住年限——與上面三個不同的地方:可以按年限累計。

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連續居住且辦理居住證證件簽註的,每滿一年積5分。

(二)導向指標

1、區域導向指標。

持證人在本市中心城區(包含錦江區、青羊區、成華區、武侯區、金牛區、高新區)以外區域居住的,每滿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點發展區域居住的,每滿一年加20分。

2、急需緊缺人才和職業(工種)目錄指標。

持證人符合本市年度公佈的急需緊缺人才和職業(工種)目錄的,加20分。

二、如何申請積分入户

(一)一道門檻:

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辦理《成都市居住證》並在蓉參加社會保險的來蓉人員。

(二)積分申請地點:

持證人應在居住證簽發機關所在地申請積分。

持證人可通過互聯網進行網上模擬估分,符合積分條件的,可委託用人單位在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的受理窗口進行申報。

如以個人身份進行申報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的受理窗口進行申報。需申請積分入户的,應同時提交申請。

(三)積分申請材料:

(1)由用人單位申報的須提交:

1、《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2、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和居民身份證;

3、勞動(聘用)合同;

4、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材料;

5、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

6、合法居住證明材料。

(2)個人申報的須提交:

1、《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2、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和居民身份證;

3、勞動(聘用)合同,或登記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營業執照;

4、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材料;

5、合法居住證明材料。

除上述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外,持證人還應當提供與《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對應的材料。

成都市積分入户分為基礎指標和導向指標兩類,穩定就業、穩定居所、參加社會保險屬於基礎指標,在中心區域居住以及在急缺人才地區目錄屬於導向指標,類別不同積分的分值也隨之不同,而上述做法都是可以增加積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