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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動遷補償收入是否要交税?

欄目: 企業納税 / 發佈於: / 人氣:2.09W

企業動遷補償收入是否要交税

企業動遷補償收入是否要交税?

一、政策性搬遷

1、土地使用權補償費:

(1)不徵增值税。

(2)政策依據是《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通知》(財税[2016]36號)附件3:“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税(三十八)土地所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

2、房屋建築物(含裝修、附屬物):

(1)如果房屋建築物為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則可選擇簡易計税法,按照取得的房屋建築物補償收入扣除取得房屋建築物時的作價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税額。也就是説,對超過取得原值部分的補償收益繳納增值税。

(2)如果房屋建築物2016年5月1日後取得,則應選擇一般計税法,按照取得的房屋建築物補償收入作為銷售額,按照11%的税率計算應納税額,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項税額,允許從當期銷售税額中抵扣。

3、機器設置的補償:

(1)若不能搬遷,經移動後即滅失,只能拆除處理,則應該按照處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計算繳納增值税。

(2)若搬遷後可以繼續使用,收到的補償費應該是對其搬運、安裝的補償,應分別運輸服務、安裝服務繳納增值税,搬遷時實際發生的運輸服務、安裝服務費進項税額可以抵扣。

4、各類補助費用補償

對於拆遷企業收到的停工補助、搬遷補助、過渡補助費,是作為因為政府政策性搬遷對拆遷企業的政策性補償,實際是政府支付的違約金,不屬於增值税徵税範圍,不徵增值税。

二、非政策性搬遷

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市場收購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處置相關資產的行為,則屬於非政策性搬遷即商業性的搬遷。

如果沒有政府部門拆遷公告及搬遷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對於具有該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通過市場行為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土地的建築物等取得的收入應該按照“轉讓土地使用權”或“銷售不動產”税目繳納增值税。

根據不同的補償類型,企業動遷補償收入是否要交税的答案也是不同的。如果是非政策性搬遷,企業應當繳納增值税。如果是政策性搬遷,對於土地補償收入和各類政府補助,企業不需繳納增值税;對於房屋建築和機器設備搬遷的補償收入是否要繳納增值税,則要依具體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