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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請求對方賠償 | 參加單位組織的比賽因他人原因導致骨折

欄目: 工傷認定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7.71K

《民法典》確立了自甘風險規則,若對方非故意且無重大過失,不得請求賠償。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
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
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參加單位組織的比賽因他人原因導致骨折,是否可以請求對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