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集體協商一般包括以下內容:(一)工資協議的期限;(二)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三)職工年度平均工資水平及其調整幅度;(四)獎金、津貼、補貼等分配辦法;(五)工資支付辦法;(六)變更、解除工資協議的程序;(七)工資協議的終止條件;(八)工資協議的違約責任;(九)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