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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員工可以辭退的嗎

欄目: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82W

1、勞動者在哺乳期間,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除非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2、勞動合同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到期,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合同,而是應當續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結束為止。用人單位單方面辭退孕期的女職工是違法的,可以讓用人單位補償;
3、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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