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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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無效如何認定
我國《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進行了規制,明確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取得行政許可,禁止向關聯單位進行勞務派遣,勞務派遣只能在三性工作崗位上施行,以及對勞務派遣實行用工比例限制。那麼,確認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無效的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上述規定從事勞務派遣活動是否影響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效力,是否影響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基於勞動合同確立的勞動關係的認定,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