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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可以不給員工買公積金嗎

欄目: 社保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9.61K

不可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用人單位可以不給員工買公積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