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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個人意見怎麼寫?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3.92K

解除勞動合同個人意見怎麼寫?

一、解除勞動合同個人意見怎麼寫?

解除勞動合同個人意見範本

某某公司:

本人某某,於 年 月 日同公司簽訂了為期 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現因(單位原因: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某款。個人原因:本人身體情況不適應此工作或是要照顧家庭)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

請公司接到本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後,於 年 月 日前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於 年 月 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請公司於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並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於 年 月 日(最後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申請人:

年 月 日

注意: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要以掛號信寄或交給單位人事要求在你保留份上簽收到並簽名、日期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

(一)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1、預告解除概念:即勞動者履行預告程序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兩種情形:

(1)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即時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對於第一款規定的幾種情形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注意: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這種屬於即時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的情形。注意:對於勞動者可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上述情形,勞動者無須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概要: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綜上所述,因為員工的辭職並不一定就是單位要求而可能存在員工自己有意願放棄這份工作的,此時員工就必須根據法律的要求將解除勞動合同的請求以文書的形式交給單位,並且通過書寫合理的理由讓單位同意之後才能夠直接離開單位。